北京土地学会科研课题通过评审

2005年11月28日  

 
 

北京土地学会科研课题通过评审

 

 

2005年11月10日,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主持,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由北京土地学会承担的《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及保障措施研究》科研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组组长由国土资源部规划司胡存智司长担任,成员由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土地利用司、土地整理中心和北京市农委等部门的专家组成。

专家评审组听取了项目组关于研究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果主要内容的汇报,认真审阅了成果报告,经过充分的讨论,对课题成果予以评审意见如下:

一、该研究选题正确、立意高远,与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要求深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精神完全一致,选题是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32号)之前确立,实属难能可贵。

二、该研究成果包括主报告、两个附件和四个专题,涵盖面广,系统性强。既有理论分析,又有实例调查;既有国内不同大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比较,又有发达国家规划实施的国际间对比。课题研究的理论分析、基础工作扎实,是一个相当好的研究成果,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一项重要而成功的前期工作。

三、该研究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保障机制、与相关规划协调机制的思路,从资源、资产管理两个方面入手,通过法律、行政、经济、舆论四个途径落实和保障规划的实施。该研究理论分析全面,逻辑性强,保障系统严密。通过“3S”高科技手段,使规划实施监测和预警有了充分的技术支撑,解决了管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增大了规划实施和保障体系实现的操作性。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调研分析等专题,能实事求是地反映上一轮规划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原因剖析全面,提出的与相关规划协调并行的思路,对制定和实施新一轮规划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五、有关省市、发达国家、北美、亚洲及台湾地区的规划实施管理情况调研分析等专题,全面、系统而且有深度,对制订《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具有重要借鉴。

建议课题进一步深化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经验和教训的分析,立足北京实际,注重对比研究,以进一步提高对策和建议的针对性;结合《北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深化对规划的区域协调机制、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实施的经济制约和激励机制等方面的研究,以进一步提高对策和建议的可操作性。

经专家评审组讨论,一致认为:该课题研究基本完成了预定的工作要求和各项任务,同意通过评审。

课题组代表听取了评审意见和建议后,表示同意和感谢专家评审组对课题成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认为课题成果中提出的措施和办法,必须在规划实施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土地学会应该把此项工作继续开展下去,在实践中总结认识再提高。

 

                                                               北京土地学会

                                                                200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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