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研讨会在蓉召开

2005年09月21日  四川省土地学会

2005年9月20日,由四川省土地学会土地规划专业学术委员会主办、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承办的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研讨会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土地学会理事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刘永湘博士,省社科院副院长杜受祜研究员、四川农业大学副书记、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邓良基教授、省土地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徐杰,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省土地学会土地规划专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嘉、中科院成都生物所刘庆研究员、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郭正模研究员、西南交通大学戴宾教授、中科院山地所陈国阶研究员;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院长李何超研究员、副院长王玉川副研究员、副院长汪四文副研究员以及成都、宜宾、德阳、达州、内江、乐山、广安、自贡、资阳、泸州、南充、绵阳等十多个市或县国土资源局主管土地规划的领导及规划编制专业人员;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七个专题组的编写人员;部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等共60多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李何超同志主持了会议。刘永湘、徐杰和郭嘉同志分别讲了话。

刘厅长在听了学术研讨交流发言后,作了讲话,指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位应该转变观念,不是部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务院部署的任务,各级政府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主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式上讲是土地利用布局,实质是生产力布局。过去我们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宏观作用研究不够,现在我们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目标,认真回顾和深刻审视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验教训,深入思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的发展要求,理出新思路、找出新方法,更好地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对大家讨论的焦点问题,即规划的基础数据,刘厅长强调要实事求是,要真实又合法。刘厅长还指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是本轮规划的重点,今后制度创新很大一部分体现在这一方面。刘厅长要求,今后土地学会要多开展专题学术研讨会,这样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徐杰同志在讲话中,着重阐述了学会组织在推动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学术研讨交流是学会的立会之本,活力之源,是学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上上下下、共同努力地把学术活动搞好。徐杰同志希望大家在学术研讨中,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畅所欲言,多发表意见,讲观点、说主张、提建议,把这次会议开好、开成功。

郭嘉同志讲话时指出,国务院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度重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32号文件,并召开了有关座谈会,会上曾培炎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成为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成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这一次修编,要比上一轮规划有很大的提高,新的规划将成为2020年以前我国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土地在我国是稀缺资源,所以我国对土地资源的管理仍采取计划管理的方式。节约和集约用地是这次修编的主线,要坚决防止借规划修编名义随意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的增加必须与经济发展及集约用地的水平相协调。如何解决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增加的矛盾,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各位专家的集思广益。本次规划修编就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办法。欢迎各位专家学者对本次规划修编中的难点和问题,用什么技术手段设定规划指标,规划管理上有什么新办法,对省级规划有什么建议等等畅所欲言。

七个专题组分别就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如何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强化规划管理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的专题作了发言,介绍了各自专题的研究思路和进展情况。

与会人员认为,目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形势很好,首先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规划和管理高度重视;通过两轮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全社会按规划用地、管地的意识不断增强,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土地规划空前关注;许多地方在规划编制和实施方面取得了很多好的经验,在节约和集约用地方面也有许多好的做法。同时,还应看到土地规划也面临诸多挑战:我国正处于经济加速发展、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加快的特殊时期,既要严格保护耕地等重要资源,又要保证建设用地的有效和可持续供给,而且规划预测的不确定因素不断增多;土地规划本身的理论、方法、技术、体系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规划的理念和制度需要不断创新;各种规划之间的关系尚需进一步理顺等等。因此,土地规划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国办发32号文提出,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是新形势下对土地规划工作的积极探索,对于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意义重大。做好了前期工作,才能突破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才能既保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土地需求,又保证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土地供给,从而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与会专家指出,要把土地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做实做细,并做好同“十一五”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重点要做好国办发32号文提出的六个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虽然难度大,要求高,时间紧,但很有必要,这将对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基本原则,制订落实基本原则的规划标准和目标,从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为全面开展规划修编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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