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学会2003年学术年会,于8月21日至23日在新疆石河子市召开,大会主题是“21世纪中国土地科学与经济社会发展”,共有180人参加会议。本次年会共征集到240余篇论文,经过专家评审,筛选出120篇编印成论文集,由中国大地出版社正式出版。本次年会采取专题报告、大会发言、分组讨论等多种形式,对土地科学学科建设、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体制创新、新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等当前土地科学、土地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积极而富有成效地探索。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土地科学学科建设
与会专家认为,土地科学是一门关于土地知识的学科体系,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中研究土地和土地利用的众多学科组成的群体即学科群,是不同性质的多门学科交叉形成的边缘学科。准确理解和把握土地科学的特性,对于土地科学学科发展至关重要。界定土地科学的学科边界,构建土地科学的特定理论和方法,显化土地科学的学科不可替代性特色,才能促进土地科学学科建设和发展。
会议主要研究了土地资源学、土地经济学、土地生态学、土地规划学、地籍学、土地保护学、土地信息学等土地科学分支学科的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主要观点是:
(一)土地资源学是一门多属性学科
土地资源学是一门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技术科学于一身的交叉学科,既是基础科学,又是应用科学,既是一门分支科学,又是一门综合科学。它既要研究有关土地资源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又要为土地资源管理等提供方法和信息,既是土地科学体系中诸多分支学科之一员,又是地理学、地质学、气象学、生态学、土壤学、测量学、社会学、经济学等的有机结合,其自身又可分为土地类型学、土地调查学、土地评价学等三级学科。学科基础理论有土地资源伦理观、土地资源系统理论、土地资源过程理论、土地资源价值论、土地资源辩证理论、土地资源产权理论。学科研究前沿有土地资源学的学科体系及与相关学科关系;时空结合对土地资源的产生、发展的深入研究;对可持续发展土地资源观的深入研究;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
(二)土地经济学是土地科学中的主干学科
土地经济学是关于人地关系和因其产生的人与人经济关系的总和及其内在规律的一门学科。虽然人地关系的研究是土地科学研究的核心,但无论是关于土地资源、土地规划、土地信息、土地生态、土地保护、地籍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归根到底也是为人地经济关系的规范化服务的,因此,土地经济学是土地科学中的主干学科。土地经济学的主要基础理论有市场供求理论、产权经济理论、地租地价理论和边际效用理论。当前土地经济学前沿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一是从政府土地利用行为角度,研究土地市场秩序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问题;二是从土地价格形成与运行的角度,研究地价与房价关系问题;三是从经济行为分析的角度,研究用地者土地市场行为问题;四是用经济学的理念和方法,重新认识土地法的相关问题;五是土地经济学方法论问题。
(三)土地生态学是基础性学科与应用学科的统一
土地生态学是土地科学中的基础性学科,也是一门应用学科。它既研究土地生态功能、土地生态过程、土地生态变化、土地生态分异等基础理论,又研究和开发土地生态调查、土地生态评价、土地生态规划和设计、土地生态恢复和重建、土地的生态管理和管护等技术方法,还涉及土地生态经济、土地生态伦理等社会科学范畴。其基本理论有土地的生物生产力理论、土地的生物栖息和承载功能理论、土地的能量平衡和水循环功能理论、土地的环境功能理论、土地的生态史理论、土地生态过程理论、土地生态变化规律理论、土地生态分异理论等。土地生态学的学科前沿有土地生态功能研究、土地生物栖息和承载功能研究、土地能量平衡和水循环功能研究、土地环境功能研究、土地生态调查与评价研究、土地生态恢复和重建理论和方法研究、土地生态管护研究、土地生态经济研究等。
(四)土地规划学是一门研究土地利用措施体系的学科
土地规划学是研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组织实施有关土地利用措施体系的一门学科。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构成土地规划学特定的研究对象。土地规划学的不可替代性集中反映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土地规划学由土地规划理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规划设计与施工以及土地规划中数学方法和3S技术应用等组成。其基础理论有土地区位理论、持续利用理论、生态经济理论、人地协调理论和系统工程理论。土地规划学的学科前沿有土地利用系统理论的应用、土地利用系统预测分析、土地规划信息系统研制等。
(五)地籍学是一门兼具实践性、操作性和理论性的应用科学
地籍学是以研究地籍制度、地籍管理措施体系和地籍管理技术手段为主要内容的一门学科。地籍学具有法律、经济、信息和技术的性质,是一门兼具实践性、操作性和理论性的应用科学。地籍学的研究对象是土地产权、界址、数量、质量和用途的确定和变化规律。土地产权的确立与调查是本学科的研究核心。其基础理论有产权经济学理论、土地法学理论、行政管理学理论、土地测量学理论、管理信息系统理论和统计学理论。地籍学的前沿问题有土地产权理论与产权制度的研究、土地登记制度研究、统计制度研究、信息技术与应用研究等。
(六)土地保护学是研究如何防止土地退化的科学
土地保护学研究各种形式的土地退化现象产生的驱动力、土地退化过程、土地退化的结果和生态环境效应,以及防止土地退化和保护土地质量的技术措施、经济手段以及法律与政策。其基础理论有土壤学、生态学、经济学等。当前土地保护学的前沿课题有土地退化机理研究、土地退化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土地退化的社会经济学研究、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新型土地保护技术研究。
(七)土地信息学是关于土地信息理论和方法的交叉学科
土地信息学是一门描述、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处理、表达、应用和传播土地信息的理论和方法的新兴交叉学科;作为土地科学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土地科学与数据库管理系统、计算机图形学、测绘遥感、地图学、计算机辅助制图等相关学科相结合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研究土地信息的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处理、表达、应用和传播;研究在计算机系统的支持下进行空间土地数据的管理,并在计算机环境下模拟常规的或专门的土地分析方法和模型,作用于土地空间数据,产生有用的土地信息,以便解决复杂的土地分析、评价、预测、规划和管理问题;研究快速、准确、综合地对复杂的土地系统进行空间定位和过程动态分析。土地信息学的基础理论有土地信息机理、土地信息基准、土地信息标准、土地信息时空变化、土地空间信息认知、土地信息不确定性、土地信息表达与可视化,其中核心是土地信息机理。土地信息学发展前沿有遥感技术、全球定位技术与土地信息系统技术的融合、时空土地信息系统、土地信息分析应用模型、Internet与土地信息系统的结合、土地信息系统与专家系统、神经网络的结合、三维土地信息系统、土地信息标准化等。
有专家认为,为了21世纪土地资源科学的学科建设及其社会经济任务,应加强对国家土地资源本底的认识,以节约、集约和科学地利用土地;应加强土地资源科学的地理学知识和土壤学基础的认识;应加强土宜科学研究,以促进农业优势产区和地区名优农产品基地建设;应加强对土地生态保护的认识,以促进国土环境优化和土地可持续利用;应加强土地信息建设的方法论研究,以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及其应用的迅速发展。
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主要研讨了耕地保护、后备资源、生态退耕、土地整理等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关的问题。主要观点有:
(一)我国耕地资源高度紧缺的基本国情不允许走牺牲耕地换发展的路子
专家们认为,土地资源作为陆地上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安邦立国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依托。土地资源的自身属性及其开发利用后产生的综合影响决定着土地资源安全在整个资源安全体系的重要地位。耕地资源的长期可获得性是土地资源安全的重要方面,这不仅包括可增加数量来源,也包括现有资源质量、结构和空间分布的状况。科学分析表明,耕地的减少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关系最为密切。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发展阶段,耕地非农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强劲趋势。尽管如此,由于我国耕地资源的高度紧缺的基本国情,不允许我们走牺牲耕地换发展的路子。必须对已经形成的过度的耕地非农化趋势予以遏制。必须从农户角度入手,认真研究解决农户耕地利用中的种种问题,充分调动农户保护耕地资源的积极性。通过农户对耕地的有效保护行为,提高耕地非农化的门槛。
(二)生态退耕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值
有专家认为,生态退耕本质上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的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生态退耕系统包括地球表层子系统、经济子系统与社会子系统三个层面,在系统内部存在着“生态平衡机制、利益驱动机制与社会调控机制”。实施生态退耕工程的基础是国家具备稳定的利益补偿能力与有效的劳动力转移能力。生态退耕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值,比如河南省生态退耕还林68073公顷坡耕地的生态效益值是24062.7万元。我国现阶段生态退耕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系统互动原则、适度规模原则与因地制宜原则”。
(三)土地整理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许多专家认为,由于土地整理项目需要借助一系列生物、工程措施对水、田、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项目区及其背景区域的水资源环境、土壤、植被等环境要素及其生态过程产生诸多直接或间接效应,有利或有害的影响。如果我们能充分认识这些影响,将有助于我们更科学、合理地开展土地整理工作。为此,在实践中土地整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可行的评价体系对其生态绩效进行评价。运用ISO14001标准对土地整理项目的环境绩效进行客观合理的评价,能在项目实施前就对土地整理的生态环境影响有一个大致了解,从而有利于土地整理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整理的经济、社会、生态三效益的统一。另外,作为一种投资经营活动,农户的土地开发整理要受到效用最大化目标的约束,如食物保障、收入、休闲以及劳动力等各种资源充分利用。农户土地开发整理决策是农户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农业比较效益的高低是关键。因此,要充分调动农户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必须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比较效益,增强农户对农地经营的兴趣。
(四)应按一定顺序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专家们认为,我国可供系统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极为有限,分布不均衡、基础设施不配套、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是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的主要制约因素。土地后备资源受地形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区域分布上具有较大差别。应按照各类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所能取得的经济效益,划分地类开发投资时间顺序和区域开发投资空间顺序。比如,江苏省地类开发投资时间顺序应该是:滩涂>废弃压占破坏地>其他>荒草地>苇地>盐碱地>塌陷地>沼泽>自然灾害损毁地,区域开发投资顺序应该是:盐城市>淮阴市>南通>徐州市>无锡市>南京市>连云港市>扬州市>泰州市>镇江市>宿迁市>苏州市>常州市。
(五)城市发展必须考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专家们认为,城市发展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必须走节约、合理和最大限度地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合理且充分利用有限资源、保护现有自然生态环境可以跨越城市发展的某些艰难阶段。我们应将城市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科学地发展和完善,城市化地区要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结构比例,比如工业用地应限制在25%以内;居住用地在35%左右,一般不宜超过40%;市政、公共建筑和公共绿地不低于20%。
三、土地管理体制创新
主要讨论了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征地制度改革、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供应模式等制度建设问题。主要观点有:
(一)避免土地利用失控应纠正城市偏向
有专家提出,由于城市土地利用率高于农村,城市化的最终结果,应当是有利于节约土地,增加农地。但是,目前实际情况是城市化本身并没有节约土地,还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土地利用的失控局面。其原因既有经济发展阶段的客观限制因素,也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任意扩大城市范围和提高城市建设标准,滥设各类“园”、“区”、“城”,导致农地征有过度,这也是导致出现某种程度上土地利用失控的主要原因。城市化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纠正城市偏向。
有专家认为,在土地收益分配上出现了政府片面追求土地收入最大化的倾向。用于批租的土地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征用土地,即新增土地;二是企业或单位使用的存量土地改变用途。政府片面追求土地收入的最大化,且又纳入财政预算外收入。政府拿了土地批租收入的大头,势必挤占了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应当拿到的、合法的土地收入,从而侵害了农村集体和农村个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企业盘活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并由此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还有专家认为,发达地区应有特殊的土地政策,比如珠江三角洲应打破区域平均分配用地指标的规划模式,推行基本农田异地保护,放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和农用地专用限制,以效益确定用地布局和土地资源配置等政策。有专家提出,不发达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应慎重,比如甘肃省城镇体系还很不健全,小城镇作为非农产业发展的增长极和区域经济重心的功能受到很大影响,自身的聚集作用和对广大农村的辐射力比较弱,因此,完全靠小城镇建设规模的急速扩大来取得或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不现实的,搞得不好会适得其反、劳民伤财。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适应新的形势
专家们认为,目前土地利用规划面临新的形势,比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经济全球化等,这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土地利用规划更好地加以配合,更好地发挥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为了适应我国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原来以行政手段为主的计划型规划转变成以行政手段和价格手段并用的市场型规划,最终使原来过于具体的刚性规划转变为应变能力较强的弹性规划。规划修编应先从省级规划开始,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进行。因为各省对市县情况掌握了解比较充分,全国的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和平衡,这样或可避免第一轮规划和第二轮规划的弊端。公众参与是“规划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许多国家及地区的规划都强调公众参与。县乡级规划与群众关系非常密切,在县乡级规划的编制中强调这一点尤为重要。应运用网络技术,推进规划的公众参与程度。
(三)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应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许多专家认为,为了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应提高集体土地产权的法律地位,非公共利益征用集体土地,应征得土地权利人的同意,不得违背农民意志强制执行;征地补偿费标准,应由用地者与土地权利人商定,不应强行采用国家制定的统一征地补偿费标准。
有的专家提出,从通行民法理论上考察,“农民集体”并非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形态。我国民法承认的民事主体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两种,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农民集体”既非个人,也非法人,更非国家,因此它本身并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所有权。认为有的学者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定为一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集体”享有的单独所有权,不仅在理论上难以成立,而且也解决不了实践上的问题,因为不可能由一个虚无的主体实际享有并行使民事权利。
(四)征地补偿费应进行科学评估
有些专家认为,征用耕地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补助费、青苗补助费等,由于条件复杂、差异很大,各类费用不能用未经评估的固定金额给付,应该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评估,才能使征地补偿的各类费用的确定基本合理。农民在失去了土地并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后,其长期的生活将缺乏有效的保障,而大量的失地农民又走进了城市,走向了社会,这样就可能对今后社会的稳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实行征用土地的证券化融资,可以使农民在失去土地保障之后,获得长期的金融保障。
有专家提出,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加区别的要求土地一律征为国有的做法没有必要,也是自找麻烦,是传统思维定势在潜意识里的反映。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度里,土地所有制从来不是主要问题,他们注重的是用途管制,并尽量平衡各利益集团的关系,以最终达到收益分配合理化为目的。
(五)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性质和地位面临挑战
一些专家认为,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合理压缩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空间,使房地产开发商的利益合理的转移到社会公众的手中,同时配套使用其他政策,可以补偿和提高社会公众福利,促进社会公平。效率损失主要是实施政策而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于监督不善产生的暗箱操作和政府腐败。有专家则提出,政府行为追求社会公平,市场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土地储备机构担当着两种相互矛盾的角色,在目前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很难找到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最佳衔接点,随着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的性质与地位将面临挑战。
(六)经营城市要防止房地产泡沫的出现
许多专家提出,一些地方政府错误地认为经营城市就是搞房地产,城市竞争就是地价竞争,片面追求“以地生财”,随意出让、批租国有土地,有的甚至做起了买卖土地的“官倒爷”,低价征用农村集体土地,高价出让、批租,大发横财,而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却得不到足够的补偿。如果在经营城市中土地管理不当,或放任市场运作,很可能会导致房地产业畸形膨胀,出现“房地产泡沫”,影响土地市场的健康运行,甚至危及整个经济的发展。
四、 新技术方法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
主要研究了土地利用的环境评价和可持续评价、土地信息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等问题。主要观点有:
(一)土地利用规划环境评价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
专家们认为,现阶段,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受日益严峻的土地生态环境问题的制约。为此,土地利用规划应加深对土地生态功能的认识,以及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关系的理解,从而提高对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性。把环境问题更为系统的纳入到土地利用规划中去,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并将评价结论体现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提高了土地利用规划的科学性。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传统的土地利用规划环境效益评价的深化,其实质是中宏观、短时间尺度上土地利用环境效应评价的延续,是战略环境评价的中间层次和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上一层次。有专家对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评价也进行了研究,认为应该首先研究如何确定土地可持续利用的标准,然后研究如何构建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的指标体系,最后选择科学的综合评价方法对土地利用进行评价。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包含土地可持续利用系统分析、土地可持续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可持续性综合评价等几个过程,
(二)关于土地信息系统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关于土地信息系统建设,主要讨论了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国土信息资源与信息整合等问题。认为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保障措施的关键技术包括,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交换体系建设、基于角色的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安全建设。省级国土资源信息整合,一是将多源信息,按照标准化的原则,进行数据处理、入库等,逐步归入省级数据中心;二是将离散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归纳,形成各类业务系统,进一步建立能够整合多个信息系统的统一平台;三是进行网络建设,将信息载体、信息处理设施(软硬件),进行合理配置,完成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局域网信息处理、传递和省地县(市、开发区)国土资源系统广域网上的信息传递,以完整、准确的方式传递给网络终端用户。
关于电子政务建设,主要讨论了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认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系统总体上是一个由国家、省、市、县四级构成完整的建设用地申报审批管理运转体系。它以土地基础信息、地矿基础信息和基础地理信息以及其它领域相关基础信息为数据源,以网络为通信传输载体,以相关的标准规范、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整个体系建设的保障,以国土资源的各级数据中心为核心支撑。各级数据中心为本级系统的运行提供数据源支持和软硬件环境支持,为上、下级的数据交换与共享的提供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
与会者普遍认为,本次学术年会论文质量较以往有明显提高,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对土地科学、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土地管理及其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的认识和研究成果的水平。会议主题紧贴时代新形势,大会发言观点鲜明,交流气氛活跃,畅所欲言。本次学术年会取得圆满成功,将对土地科学和实践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许坚 执笔)